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 續文
2020-01-02
彭明敏
彭明敏
⼀九七○年⼀⽉⼆日我變裝易容,脫出台灣。今天是五⼗週年,也是「台 灣⼈民⾃救宣⾔」的五⼗六週年,令人悲痛的,曾共同提筆「宣⾔」的三人中, 謝聰敏、魏廷朝已先於我⽽離世,留下我⼀人。
曾得到國家、各國⾮營利組織、外國宣教士、著名學者出於俠義和⼈道精 神伸⼿援助,能夠脫出重圍,且對此流亡無途之徒予以收容、保護、幫助,重 建人⽣,回顧重恩⼀直令我承自救宣言」之精神,做誠懇的呼籲和訴求。
大戰後已有三分之二世紀,物換星移,台灣開始民主化,曾以戒嚴實施恐怖政治迫害台灣人民的中國國民黨已經式微,無⼒再魚肉鄉民,代而起的中國, 其領⼟野⼼對台灣構成極嚴重的威脅。它使用⼀切可能的手段,文攻武嚇,非併吞台灣絕不罷休。
同胞們,我們需要重新覺悟,民主、自由、人權不是天生,而是前輩奮死犧牲爭取來的,是台灣⼈民無價的資產。為了此世代和往後世世代代的⽣存和 幸福,要不惜代價而死守之。看今日新疆人的境遇,就可知道中國佔領台灣, 就是台灣人民的末日,我們選出的領袖和代表,必須⼤膽勇敢對中國說「不」, 大家團結⼀致表達維護自由、民主、人權的決心。
急切訴求未來新政府:
| (一) | 台灣的獨⽴主權,絕不可退讓。 |
| (二) | 我們活在政治和法理上極其畸形虛偽的台灣,太久了,應急切成為正 常國家,⽴刻召開「建國會議」,集智制定台灣憲法、新國號、新國 旗、新國歌,宣布新國家的成立,凡冠以「中國」的公私機關、公 司、社團、學校、街名,全部除去「中國」名稱。 |
| (三) | 全國教育皆以「認同台灣」為基礎。 |
| (四) | 司法改革和轉型正義已淪為空洞口號,必須重新出發,強力推⾏,建立人民對司法的信⼼,伸張正義,振奮國民士氣。 |
| (五) | ⽬前與中國的所謂「交流」,實則不異「宗主國」中國,在巡視「屬國」台灣。敵方在台享受「⾔論⾃由」到處鼓吹「統⼀」,敵國旗在 鬧街飄揚,手持敵國旗者公然結隊遊行呼嚎。相反的,由台灣到中國者,連中華民國四字、總統名字也不敢說,況乎「民主自由」。這是絕對的「不平等」,⾃稱「主權獨立」,實況是「主權」掃地被蹂躪,莫大國恥。新政府與中國「交流」必須堅持「平等」原則,對方可以在台灣做的,台灣在中國也可以做,台灣在中國不能做的,中國 在台灣也不能做。敵國人在台灣不得有「⾔論自由」,⼀個政府連這種常識性的政策也做不到,在正常的國家,是無法存在的。 |
| (六) | 公開明確表⽰台灣為美、日、歐民主陣營的⼀員,爭取民主國家的支持。 |
| (七) | 以新國號新國家名義重新申請加入聯合國,⼀年不成,三年,⼗年,五⼗年,繼續申請直到成功為止。 |
